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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7月,被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8月,被确定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历经交通部石家庄公路工程学校、河北交通学院和河北交通学校等六次变迁,1958-1962年举办本科教育,2002年由河北交通学校升格改制为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学院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是全国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样板校,是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石家庄市珠江大道、友谊大街和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等3个校区,在校生15000余人。现设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和航海分院等6系2部1分院,招生专业52个。
办学65年来,学院始终恪守“厚德、明志、砺能、笃行”的校训,坚守交通特色、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用心铸就办学品质,为河北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交通事业输送了近10万余名各类中、高级专门人才,80%以上已经成为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和管理骨干,被誉为河北省交通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
近年来,学院秉承“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再谋新篇”的交院精神,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取得了一批国家标志性成果,学院社会影响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被立项为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获首批教育“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院校;成为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荣获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三等奖6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
学院立德树人成效显著。秉承“立德树人、立魂育人”的传统,形成了“一元引领、二融互促、三体共推、四制并举”的总体思路,构建了以红色教育为引领、“双融互促”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学院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成为河北省党建工作示范校;物流管理系党总支获评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单位,经济管理系会计专业第一党支部建成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道路桥梁工程党支部获评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学院荣获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河北省文明校园,两次荣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学院教师队伍实力提升。现有教授50人,副教授183人,博士29人、硕士274人。拥有1支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名全国模范教师,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师德楷模,4支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5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省级教学名师,4名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强化。与中铁十二局等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约成立全国首家“长城汽车产业学院”;上汽大众SCEP项目是华北地区规模最大、河北省唯一的五星级标杆基地;现代物流实训基地承担了石家庄区域内本专科物流专业培训。学院成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研究院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在河北省唯一认定的培训合作机构。
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显著增强。深耕协同育人,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六四五五”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构建了全过程、多元化“二四七二”学生成长成才体系。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国家赛事获奖丰硕,累计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奖项58项,省级奖项230余项。
学院国际合作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输出中国职业教育新标准、新技术和新成果,与泰国邦那商业学院共建“中泰交通学院”,招收泰国留学生,输出专业课程标淮;引进德国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物流管理专业课程标准,编写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与莫斯科汽车公路国立技术大学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学院国际化办学水平。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强质量、上层次、提速度”的学院发展总基调,固本强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厚植“追求卓越、三维共进”质量文化,激发内生动力,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较强影响力、在交通及相关领域有突出优势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为服务支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引领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与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071(国标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珠江大道219号(主校区)
西 校 区: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58号
航海分院: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纪庄子南里2号
第二条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交通部在全国最早创办的六所公路工程院校之一。1960年由郭沫若题写“河北交通学院”校名,举办四年制本科教育。2002年改制现名,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国家优质高等专科院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北省“双高”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设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轨道交通系和航海分院,招生专业49个,全日制在校生大学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博士、硕士278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2项。校内外实训基地(室、中心)552个,被教育部、交通部等6部委列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同时还是河北省汽车维修技术专业、物流专业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是中国物流企业人才需求十佳理想院校和中国物流人才培养基地;是河北省远洋船舶高级船员教育和履约培训基地。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统一组织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组织和实施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录取考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学院党委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领导和部署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决策、审议学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各招生院系和相关部门,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各项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往年生源数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各省、分批、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审批后,由各省招办向社会统一公布。
第九条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院分类招生考试计划数占总规模的60%,剩余计划列入普通高考招生。
第十条 学院按照各省(区、市)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调档比例,网上录取专科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录取期间计划调整统一在教育部来源计划网上进行。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
1.考生按照各省(区、市)高考招生要求,统一参加全国高考并填报志愿,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先报志愿后定控制线的按各省政策执行)。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3.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冀招委普[2010]9号文件要求执行。
4.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在专科提前批录取。航海技术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2cm,女生不低于158cm;轮机工程技术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55cm,女生不低于150cm。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辨色力完全正常。
5.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58cm。身体外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
6.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要求男生身高在172-185cm之间,女生在163-175cm之间。
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cm。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8.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要求无色盲色弱。
9.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在专科提前批录取,要求参加河北省美术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专科院校美术类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以各省(区、市)招生政策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投档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实行“专业(类)+学校”填报模式的进档考生,体检要求符合录取条件者,全部按填报专业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退档,退档产生缺额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
3.实行“以学校为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学院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比对数、语、外单科成绩,仍相同者,理科比对物理成绩,文科比对历史成绩。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则录取到有缺额的专业,不服从则进行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
4.对于我省专科提前批“艺术—美术类”的进档考生,学院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
5.学院认可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优惠政策。
6.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院外语科目为英语教学。
7.不限制男女比例,但不建议女生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8.学院在江苏录取新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9.学院在浙江录取新生无选考科目要求。
10.学院在内蒙录取新生采取“专业清”的录取办法。
11.按类招生专业,第二学期分专业教学,学生在第一学期末自愿选择所在类内的专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费用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艺术专业65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新生开学20天内无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复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实行国家、学院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奖学金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200元;家庭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分为4400元、3300元、2200元三档,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不便,满足其求学愿望。
第十六条 学生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院颁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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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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