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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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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分数情况
- 2022年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分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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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规则
- 录取规则:1、我校将根据各考试类高职单招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2、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统考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口考生依次按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成绩比较单项成绩,成绩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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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继续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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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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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全体院校推选,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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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五类和高职单招对口旅游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文件精神,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等考试五类所包含专业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工作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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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 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单招院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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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 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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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 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具体要求,经高校推选备案,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织实施。为确保本考试类单招联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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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办法
-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评卷及复核负责单位统考科目的评卷及复核工作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承办高校及网上评卷技术负责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我省统考科目评阅实行网上评卷,客观题由计算机比对标准答案自动给分,主观题采取“三评+仲裁”的评卷机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及复核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实施。二、考生申请方式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应于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