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 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河北招生平台信息网作者:招生那些事儿 时间:2022-02-23
摘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四)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联考期间的疫情防控要在各院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及疫情防控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牵头,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共同组织,实施单招联考的命题、组考、录取等工作,联考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录取使用。
(一)成立“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单招联考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疫情防控常态下本大类单招联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8名。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渤海理工职业学院、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长担任。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议决,一般性事务由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商定。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单招联考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单招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下设考务组织实施组、命题阅卷组、信息数据组、投档录取组、纪检监察组、防疫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投档录取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各分考点设相应的考务组织实施组、纪检监察组、防疫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考务组织实施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考点各工作小组,共同完成本考点单招考试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实施。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试题评判标准及评卷等工作。
3.信息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4.投档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本大类招生院校的计划核对、录取数据整理、投档录检、录取数据备案。
5.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泄密、舞弊等情况,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举报和投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组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推荐。
6.疫情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各考点疫情防疫小组开展防疫工作,落实《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考试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应对疫情紧急情况的处理。
7.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暖、医疗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8.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点入口处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并按照防疫要求核验相关证明;负责考生有序出入考点和考场;负责试卷和答题卡的转递、保管,保障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与交通畅通;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考办法
高职单招报考时间为2022年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任一考试类(本实施方案为“考试三类”),但不可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报考对口计划也可报考统考计划。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选择高考报名时本人所选的对口专业类;如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本实施方案为“考试三类”),则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认真选择考试类。
(二)缴费
考生选定考试大类,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缴费后,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支付方式确定后,不能再更改考试类。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执行,各科目考试费标准为40元/科/人。
(三)准考证打印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7日9时至10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自行打印个人准考证。
考生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核验身份信息。
各考点考试疫情防控方案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核后,考前14天在考点院校官网和牵头院校网站公布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牵头院校及各考点院校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五、命题、考试及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阶段教育专家、联考院校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方式采取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考试三类考生职业适应性考试内容主要依据考试三类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对口机械类考生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4月10日 | 8:30-9:30 | 语文 | 上午 |
9:45-10:45 | 数学 | ||
11:10-12:00 | 普通类考生:专业基础(物理) 对口考生:专业能力测试 | ||
14:00-16:30 | 普通类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对口考生:技术技能测试 | 下午 |
2.考试地点
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设置九个考点:
第一考点 面向邢台、衡水、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考点 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第三考点 面向承德、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考点 面向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考点 面向唐山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考点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第七考点 面向沧州、华北油田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第八考点 面向保定生源考生,考点设在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考点 面向秦皇岛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用品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
(1)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每科150分,共计300分,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语文、数学用学考成绩折算代替,折算分值为A-130,B-110,C-90,D-70,E-50;没有语文、数学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成绩为零;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在单招平台选择使用学考成绩者,则将现有学考成绩代替(所缺科目成绩为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者,则安排参加文化素质两科的考试。
对口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
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总分450分,由专业基础(物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物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5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需使用物理科目学考成绩代替,折算分值为A-90,B-75,C-60,D-45,E-30。无物理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则该科成绩为零。统考考生需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考试。
报考对口机械类计划的考生,须在报考时选择“是否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若选“是”,则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具体折算办法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对口专业考试成绩÷390×450。若选“否”,则需要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总分450分,由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50分钟;技术技能测试满分为3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期过后方可进行免试录取。
免试录取的考生也须于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院校负责。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各单招院校提出申请,详情请咨询各单招院校。
4.残疾考生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在2022年3月22日前向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办公室提出合理便利的书面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本考试类单招联考办公室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教师组成命题阅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并统一主观题评卷标准,确保试卷评判公平公正。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
考生于4月14日17时后登录单招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5日9时至4月15日17时向本考试类单招联考办公室(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319-8769859。复核结果将于4月16日17时前通过电话方式向考生答复。
注: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六、志愿填报、投档及录取安排
(一)志愿填报
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不得跨类填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二)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如下规则进行投档:
①报考考试三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②报考对口机械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三)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依据各单招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规定进行,详细请查阅或咨询相关单招院校。
(四)时间安排
考生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查询。
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
4月21日14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填报二志愿;
4月24日9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五)相关规定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备案的考生,不能参加河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各招生学院资格复查文件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由牵头院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一并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九、疫情防控
严格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考点考试疫情防控方案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核后,考前14天在考点院校官网和牵头院校网站公布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牵头院校及各考点院校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各考点院校网站了解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招生考试活动。
十、其他工作要求
(一)招生工作纪律
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对高职单招中违规的院校和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考试期间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舞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要取消相关院校单招资格一至三年,并缩减统招计划。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严格评卷老师管理。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联考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招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各院校担负起考试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梳理数据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风险点,有针对性的细化工作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责任体系,确保信息的规范、完整、准确和安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六)严密组织,确保考试安全稳定
考试期间,各考点不得在校园内组织大规模招生咨询活动,需张贴规范性、鼓励性标语,在明显处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要严格人员选聘,落实岗位责任,做好考前培训,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处理得当。加强违规查处,逐一核实考生身份,重点防范替考、群体性舞弊和高科技作弊行为。进一步完善试卷评阅机制,严格评卷老师管理,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要制定详细的成绩折算、答卷评阅等管理办法。考生试卷、答卷(卡)保存到当年年底。